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主题的活动,与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培养锻炼青少年形成良好的品格和作风,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学校红十字会要配合学校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社会实践活动,与共青团组织、少先队、学生会密切合作,根据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体现红十字思想内涵、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小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卫生救护知识普及、适宜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进行热爱祖国、勤俭节约、尊老助残、尊师爱幼意识教育和实践,每学年学生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达到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 的目的。
在中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救护知识普及、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宣传教育等知识,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每学年学生累计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树立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达到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培养青少年崇高的品格和良好作风的目的。
在大学,重点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救护员培训,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进行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每学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达到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