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红十字会成立于2012年4月,经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复,设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群团组织。兰陵县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6名,目前工作人员5名。2019年5月成立党组,下设兰陵县红十字会党支部,配备会长1名(县政府领导兼任),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主持工作)、党组成员、副会长1名(副科级),下设办公室和业务科两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三救三献”,即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开展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组织及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发动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积极发展基层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团体会员单位;承担兰陵县委、县政府及临沂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