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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生命乐章 致敬捐献”2021年临沂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市博爱园举行
    2021-04-01   审核人:

    2021年4月1日,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生命乐章,致敬捐献”——2021年临沂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市博爱园举行。临沂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战祥春,党组成员、副会长孙文婷、张洪波,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凤伟,临沂卫校副校长李学松,鲁南眼科医院副院长邸宝成,兰山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姜淑娟,罗庄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琳,河东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赵金瑞等出席活动。活动由张洪波主持。

    战祥春讲话

    张洪波主持

    上午9:30,活动正式开始。全体人员面向遗体捐献纪念碑,向捐献者默哀致敬;战祥春代表市红十字会向纪念碑敬献花篮并讲话;全体人员向纪念碑敬献鲜花,表达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和哀思。

    全体人员向捐献者默哀致敬

    战祥春代表市红十字会向纪念碑敬献花篮

    全体人员向捐献者敬献鲜花

    战祥春在讲话中指出,遗体器官捐献是奉献大爱的人道善举,是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行为。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法赋予红会的职责任务,对于救助病患、推动医学教育和科研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遗体器官捐献者将自己的遗体、器官、无私奉献给医学事业和需要救助的病患者,他们用最具爱心的行动诠释了人间大爱,用无私高尚的灵魂谱写了人类生命的永恒。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的举行,既是对捐献者敢为人先、开明仁爱、无私奉献行为的褒扬赞誉,也是对“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红十字文化的有力彰显,更是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倡树社会文明进步新风尚的笃行坚守,必将推动捐献工作新发展,揭开红十字事业发展新篇章。

    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参观了市博爱园。

    据了解,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为缅怀和纪念人体器官捐献者,传承和弘扬沂蒙精神和红十字精神,市红十字会规划建设了以缅怀纪念、宣传教育、精神传播为主要功能的市博爱园。每年清明节期间,市红十字会都会举办形式多样的缅怀纪念活动,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在全社会形成捐献光荣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这项大爱奉献的事业中来。截至目前,全市已有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1.45万名,实现遗体捐献40人,角膜捐献27人,器官捐献79人。组织开展各类追思纪念、宣传教育、文化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百余次,接待国家、省市各级各类人员参观万余人。

    市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市人民医院、鲁南眼科医院(红十字角膜库)相关负责人及捐献协调员,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临沂卫校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及媒体记者等30余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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