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平邑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接到一名志愿者来电,称自己及其配偶有捐献遗体的强烈意愿,但因夫妻双方都有残疾、行动不便,无法亲身前往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问红会工作人员能否上门办理登记服务。红会办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志愿者家中,详细认真的了解患者真实意愿,耐心的讲解了遗体捐献的相关政策要求,为该志愿者及其配偶办理了遗体捐献手续。
志愿者李晓丽是二级残疾,其丈夫段广连是三级残疾,均无劳动能力,儿子在外地打工,他们靠着政府的低保及残疾救助金生活。李晓丽说“是政府养活了我们,不愁吃穿,我们没有什么能力贡献社会,与其死后化成一捧灰,不如百年之后捐献出自己的遗体和器官,还能帮助到其他人,也不给孩子留下负担,今天完成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对我们来说太有纪念意义了”。
夫妇二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共同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