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降低患有重大疾病群众因病致贫的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临沂市红十字会“博爱沂蒙”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近日,费县红十字会制定出台了《费县红十字会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救助工作的性质、原则和目标,救助金来源、救助范围与标准,明确了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发放、管理和监督机制等,该办法的实施,对于构建红十字会救助体系,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进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