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上午,莒南红会工作人员到十字路镇福祥居委徐某某家中,为其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
徐某某,1970年出生,企业职工,为人孝顺,曾为让年迈的父母安度晚年,将父母接至家中赡养照料。父母去世后,因家庭变故,疾病缠身。从新闻上看到捐献报道后,就有捐献的想法,由于出行不便,通过电话联系到莒南红会,希望红会工作人员能够上门办理捐献登记。
红会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及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指导他填写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完成捐献前登记,其哥哥作为执行人,一并签字。
徐某某热爱生活,充满爱心,多次参加献血活动,目前累计献血达12次,献血证还放在家里组合柜上。在得知自己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再献血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把自己的器官捐出来,留给有需用的人,让他们重新获得健康,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