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费县“机关都有救护员”培训暨红十字联络员会议召开,标志着费县红十字联络员制度的正式建立。为进一步织密基层红十字工作网络,打通县直机关人道服务“最后一公里”,费县立足工作实际,在县直机关创新建立红十字联络员制度,以专职联络、专人负责模式,全面激活机关红十字工作活力。
该制度明确红十字联络员为县直机关红十字工作具体联系人,聚焦“三大核心”职责,构建起高效联动的工作体系。一是筑牢联络纽带。负责本单位与县红十字会日常沟通对接,精准传达有关工作部署,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协助对接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重点任务,保障有关工作快速落地、高效推进。二是当好宣传先锋。在单位内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红十字相关政策法规,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等实用技能,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对红十字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三是扛起组织职责。积极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自愿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参与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同步做好志愿者登记、信息反馈及典型宣传工作,凝聚机关人道公益力量。
红十字联络员制度的创新建立,进一步理顺了县直机关与县红十字会工作联动机制,填补了机关红十字工作联络空白点,为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向纵深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