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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捐献

    临沂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将享受多项优惠待遇

    2019-04-30

    《临沂市献血条例》已于2018年12月27日经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12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为褒扬无偿捐献行为,条例规定了成功实施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个人享受多项优惠待遇。

    第三十四条规定:“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公民,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可以累计享受不超过二千毫升的免费用血。”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简称“三免”政策)

    目前,我市有61位符合条件享受优惠待遇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他们在获得颁发“无偿献血荣誉卡”后,将依条例享受“三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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